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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策略

   日期:2025-08-29     作者:智学网    浏览:634    
核心提示:重庆发布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的公告。重庆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策略》的公告渝职改办〔2025〕204号各区县(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


重庆发布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的公告。


重庆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策略》的公告

渝职改办〔2025〕204号

各区县(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深化职称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依据《重庆职称评审管理方法》(渝人社发〔2021〕25号)等文件需要,现将《重庆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策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策略

1、申报范围

(一)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职员。

(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队干部。自主择业的军队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获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的凭据。

(三)根据《重庆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渝职改〔1998〕50号)有关规定,机关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未获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员,营业额成就符合相应职称正常申报营业额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不是特殊人才受理范围的,可通过本次正常通道申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四)在中国大陆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职员,与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职员。

(五)市属高等学校自主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含有权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职员高校教师系列(有研究系列评审权的,含研究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

(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员)、离退休职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与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职员,不能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审。

2、申报条件

(一)符合我市现行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参见《重庆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12187351.html)相关需求。

(二)依据渝人社发〔2017〕67号规定,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需要,由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规定实行。

(三)对于全方位实行职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职位职责密切有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职位结构比率内拓展职称申报评审。

(四)依据《重庆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打造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公告》(渝职改办〔2019〕140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职员获得文件所列对应职业资格,可凭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中一年级级职称。

(五)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根据《关于在工程技术范围达成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进步贯通的推行建议》(渝人社发〔2020〕32号)、《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进步贯通的推行策略》(渝人社发〔2021〕55号)实行。其中,企业到院校兼职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教师(实验、教育研究)系列职称,学历、技能等级、获得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年限及可申报评审的职称级别,根据渝人社发〔2021〕55号实行,其他营业额条件根据《重庆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方法》(渝人社发〔2017〕74号)实行。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含党委、政府组成部门)选派全职援外、援藏、援疆、援青1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员,学历、资历符合选派管理规定有关职称晋升政策的,仍可通过正常通道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相应序列或专业评委会受理。根据《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选派管理方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援助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免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减免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视同完成相应年度的基本工作量和相应时长的基层工作历程,援助期间业务工作报告和有关技术报告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对待。除国家“以考代评”“考评结合”、重庆无评审权限与国家和重庆推行评审指标总量控制的序列和专业外,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可提前2年,学历放宽到大专;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可提前1年。

(七)依据《推进全市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手段》(渝人社发〔2019〕44号)、《重庆乡村人才振兴行动推行策略(2025—2030年)》(渝人社发〔2025〕1号)精神,对市和区县属单位选派到农村乡镇全职工作1年及以上的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全方位完成乡村振兴任务,选派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论文和继续教育可不作需要,可提前1年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

(八)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职员职称工作的公告》(人社厅发〔2020〕23号)精神,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职员疫情防控历程视同1年基层工作历程,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评审高中一年级级职称可提前1年,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需要,对论文不作硬性需要,免于参加地方组织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且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结构比率限制(无论是不是通过评审,各途径累计仅限享受一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一线职员倾斜,疫情防控中的营业额贡献列入职称评审加分项。

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职员是指在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员,与参加新型测试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策略、病毒病原学和时尚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职员等,具体范围根据《国务院应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惜医务职员手段的公告》(国创造电〔2020〕10号)一线医务职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范围确定(名单以当地卫生、人社、财政三部门联合认定备案为准)。

3、申报安排

(一)高级职称评委会申报评审统一按本公告需要组织拓展。中、初级职称评委会申报评审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另行公告。

各高级职称评委会受理范围、申报评审时间及联系方法见《2025年重庆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计划》(附件1,具体以申报系统设定时间为准),各区县职称改革办公室联系方法见《重庆区县(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通讯录》(附件2)。

(二)根据人才工作数字化变革需要,全市统一塑造了“党建•渝才荟”数字化应用,职称申报评审作为人才评价服务,已迭代升级统一纳入“渝才荟”应用平台,达成职称申报、审核、评审、查看、领证等全链条闭环办理。全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均须通过“渝才荟”职称申报评审服务登录重庆专业技术职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市职改办下放自主评审权的高校除外),线下评审的结果不予认同。

个人及单位登录方法:

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

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直接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

3.通过重庆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

单位及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询。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2025年9月5近日在申报评审系统中维护评委会信息并设置2025年申报评审日程,申报人可登录系统查询申报审核时间。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根据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

1.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员:

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

2.区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员:

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3.非公单位职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1)档案在重庆的。个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区域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2)档案在异地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参保区域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职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交费记录(市内外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4.自由职业者(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没有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主要为从文从艺职员,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电脑精英、策划人等,应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需要):

个人→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区域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其参保及存档时间需要,参照3实行。

5.央企或市外单位驻渝职员:

个人(持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4、申报需要

(一)用户注册

单位用户体系更新,新注册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单位用户,统一用“渝快办”法人用户登录。新增“用户权限”管理功能,可维护授权本单位管理职员权限。支持单位和评委会设置多个管理员经办业务。原已通过个人用户在专技服务平台注册的单位管理员,不需要重复注册,可继续用。

个人用户直接用“渝快办”个人用户登录。

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没办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请联系相应机构注册“渝快办”法人用户。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应在规按期限内登录服务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完成系统提交。所填营业额成就,均应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因未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致使评审结果受影响的,责任自负。营业额成就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置。

申请提交后,申报人可随时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请书”查询本人申请书审核进度及现阶段审核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醒有关单位准时审核本人提交的申请书。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途径只能申报一次职称(“绿色通道”评定未通过的除外),且不能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三)审核推荐

1.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职员申报,对申报人在服务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认真审察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察。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了解的,所在单位应公告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健全,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健全的,视为舍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能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状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单位可拟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高于全市基本条件)、规定和方法,进行择优推荐。拟推荐职员的《重庆职称申报综合状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合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间的问题受理途径应包括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两级联系方法。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材料,在服务平台完成报送区县(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

2.区县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推荐

区县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登录服务平台审核后报送区县职改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员,市外单位驻渝职员无须经过此步骤。

3.区县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市外单位驻渝最高管理机构审核

区县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市外单位驻渝最高管理机构登录服务平台审核后报送各评委会。

4.评委会审核受理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不是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补正,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能补报)视为舍弃申报;未按需要补正资料,评委会第三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未不符合需要的,审核不通过,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

(四)评审程序及需要

1.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评审前,根据“超员配置,随机抽评”原则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参与当年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主持,出席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委会人数的2/3。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赞同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能委托别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

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评委会印章。

评审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含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议建议、投票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归档管理。

2.评审终止

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或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评审终止。

3.评审结果核准

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评委会核筹备案机构报送《评审状况报告》,评委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便于公众查阅,评审结果公示信息报送同级评委会核准机构同步公示。

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法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

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职员,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代拟的职称资格确认公告,分别报同级评委会核准机构确认印发。属委托评审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结果公告或函复评审结果。具备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职员,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核准评审结果,并按规定报评委会备案部门予以备案,须提交职称确认文件和证书办理编号记录。

4.评审材料归档

职称资格确认公告下发后1个月内,呈报单位将职称确认公告转发申报单位,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查询评审结果及专家建议)。系统导出的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自带评委会、核准机构电子签章,其他不带电子签章的栏目由申报人送相应机构进行补盖鲜章。健全签章的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每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5.职称证书办理

全方位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5、纪律需要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职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员工,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方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重庆职称评审管理方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置。

6、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高评委组建单位印发当年职称申报评审公告须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同步在市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根据数字重庆建设总体部署,通过最大化数据共享,最大程度降低个人填报、单位比对验证事情,职称申报系统已共享达成个人基本信息、社保交费单位、档案存放机构、现有资格、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完成状况、事业单位职位空缺状况自动填报或比对。系统自动验证通过的职员,不需要另行上传佐证材料,系统自动验证未通过的职员,须上传佐证材料提交人工审核。

(三)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申报所提供的营业额成就须为获得现职称将来且与申报专业(学科)有关,获得现职称前的营业额成就不可以用于申报评审高中一年级级职称。有关营业额成就证明需提供有关资料:

1.工作营业额需提供合同、协议、项目报告等节选内容。

2.科研项目(课题)需提供立项审批表、结题报告等节选内容。

3.论文需提供封面、论文页及论文检索证明等,著作需提供封面、前言及出版社证明等。

4.学术技术报告需提供请柬。

5.获奖成就需提供获奖证书、奖励文件等。

6.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标准规范需提供封面、前言等内容。

(五)对于工程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中“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其中“工程类专业学位”为获得工程类别专业学位的专业硕士,工程专业学术学位不适用。

(六)严格实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公告》(渝价〔2015〕123号)有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评委会组建单位不能另外以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名目,扩大或提升交费范围和标准。具体交费时间及方法以各评委会公告为准。

(七)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应积极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答、网上申报指导和培训工作。

(八)各级职改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拓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对于社会上有关职称申报的“代办服务”“内部途径”“保过承诺”等均属不真实宣传,警惕少数社会机构以“代办职称”为由,设置合同陷阱骗取钱财,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分辨能力,依法合规申报职称,防止上当被骗,预防权益受损。

附件下载:

1.关于印发《重庆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策略》的公告.ofd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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